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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赶山匠

把酒临feng 著

都市小说连载

长篇都市小说《神级赶山匠男女主角林宇李娟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非常值得一作者“把酒临feng”所主要讲述的是:穷困潦倒的林宇被现实逼回秦岭老意外发现一本残破的祖传笔 “赶非移乃驾驭山川地脉之灵气!” 当全世界的觉醒者还在为了一点修炼资源打生打死林宇看着脚下整座秦岭龙笑了宝?我一眼就能看穿地下哪里埋着千年药哪里藏着上古遗迹! 修炼?我直接命令地灵气追着我灌体! 凶兽?山里的虎王、鹰王见了我都得乖乖低头! 随着林宇的崛各路美女、古老世家、神秘组织纷至沓-来对一切敌林宇只有一句话:“在这秦我说了算!”

主角:林宇,李娟   更新:2025-11-07 0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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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搅动着杯里的拿铁,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她甚至没抬头看林宇一眼,目光始终落在自己新做的美甲上,那上面镶嵌的碎钻,在咖啡馆温暖的灯光下,折射出细碎而冰冷的光芒。

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了一下,有点喘不过气。

他放在桌下的手下意识地握紧,指甲深深陷进掌心,带来一丝尖锐的痛感。

“为什么?”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干巴巴的,像从生锈的喉咙里挤出来一样。

“为什么?”

李娟终于抬起了头,漂亮的脸蛋上满是毫不掩饰的讥讽和不耐烦,就像在看一只路边摇尾乞怜的流浪狗,“林宇,你能不能别这么幼稚?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

她将身边一个崭新的LV包包往桌上一放,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你看看你,再看看我。

我想要的,是这个,是宝马车,是市中心的大平层。

你能给我什么?

你连下个月的房租都快交不起了吧?

你画的那些大饼,我吃腻了。”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烧红的钢针,狠狠扎进林宇的自尊里。

他想反驳,想说自己正在努力,想说只要再给他一点时间。

可这些话堵在喉咙里,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在那个刺眼的LV标志面前,他所有的辩解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是啊,他拿什么给?

他一个月工资五千,刨去房租水电,再挤出两千寄回老家,剩下的钱只够他吃泡面。

他身上这件洗得发白的T恤,还是两年前在网上花三十块钱包邮买的。

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鬼。

就在这时,一个轻佻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娟儿,跟这种穷光蛋有什么好说的,浪费时间。”

一个穿着范思哲T恤的青年走了过来,手腕上明晃晃的劳力士金表,差点闪瞎了林宇的眼。

他很自然地坐到李娟身边,一条胳膊揽住她的纤腰,示威似的捏了捏。

李娟非但没有抗拒,反而像一只温顺的猫,柔顺地靠了过去。

青年叫马涛,是林宇公司的项目主管,一个标准的富二代。

林宇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上涌,眼前阵阵发黑。

原来不是他不够努力,而是他努力的速度,跟不上李娟换男友的速度。

“马主管……”林宇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别这么叫,听着怪生分的。”

马涛掏出一根华子点上,轻蔑地上下打量着林宇,眼神里充满了戏谑,“哦,忘了告诉你,从明天起,你不用来上班了。

我觉得你的能力,配不上我们公司的发展。”

轰!

林宇的脑子炸了。

他丢了爱情,现在连饭碗也丢了。

马涛似乎很享受林宇此刻的表情,他从钱包里抽出一沓厚厚的钞票,足有上万块,然后像是丢垃圾一样,扔在林宇面前的桌子上。

“拿着。

娟儿跟我说,你最近挺困难的。

这些钱,就当是我给你的遣散费,也是你这两年当‘舔狗’的辛苦费。”

钱,散落了一桌,甚至有几张飘到了地上。

咖啡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像探照灯一样聚焦过来,充满了同情、鄙夷和看热闹的幸灾乐祸。

羞辱!

赤裸裸的羞辱!

林宇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

一股火山般的怒火,在他的胸腔里疯狂冲撞,几乎要将他的理智烧成灰烬。

他死死地盯着李娟,那个他爱了两年,曾发誓要守护一辈子的女人。

而她,只是挽着马涛的胳膊,脸上带着胜利者般的微笑,眼神里充满了快意。

仿佛林宇越是痛苦,她就越是开心。

“林宇,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她娇滴滴地对马涛说,“涛哥,你对人家真好。”

这最后一句话,彻底击溃了林宇心中残存的最后一丝幻想。

他忽然笑了。

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他站起身,拿起桌上的一杯白水,然后猛地泼在了马涛那张得意洋洋的脸上。

“哗啦——!”

马涛瞬间成了落汤鸡,整个人都懵了。

“草!

你他妈找死!”

他暴怒地跳了起来,扬手就要打人。

林宇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双眼通红地盯着李娟,一字一顿地说道:“李娟,我祝你们……”他顿了顿,嘴角的笑容带着一丝狰狞。

“天长地久,婊子配狗!”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将身后那对狗男女的尖叫和咒骂,彻底抛在了脑后。

走出咖啡馆,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瓢泼大雨。

冰冷的雨水瞬间将他淋了个透心凉,也浇灭了他心中那股疯狂的火焰,只剩下无尽的冰冷和麻木。

他像个没有灵魂的游魂,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城市的霓虹灯在雨幕中化开,变得模糊而怪异,就像一个个择人而噬的怪物。

他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一无所有。

“叮铃铃——”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是房东打来的。

“小林啊,你那个房租,明天必须交了啊!

不然我只能把你的东西扔出去,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现在等着租的人多着呢!”

“知道了。”

林宇麻木地挂断了电话,心中最后一点光亮也熄灭了。

他被这个城市彻底抛弃了。

他停下脚步,站在一座桥上,看着桥下浑浊翻滚的江水。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己经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就这么跳下去,是不是一切就都解脱了?

不!

一个念头如同闪电般划过他的脑海。

他可以死,但不能这么窝囊地死!

他想起了自己的老家,那个在秦岭深处,己经十几年没回去过的破旧祖宅。

虽然贫穷,但那里有他童年的记忆,有他父母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回家!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便不可遏制地疯狂生长。

这个吃人的城市,老子不待了!

他用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票。

在火车“咣当咣当”的声响中,他离开了这座让他遍体鳞伤的城市。

高楼大厦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连绵不绝的绿色山峦。

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林宇那颗冰冷的心,似乎也渐渐有了一丝温度。

一天一夜后,他又转了长途汽车,最后在泥泞的山路上徒步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那个记忆中的小山村。

村子很破败,到处都是断壁残垣,许多人家都早己搬走。

他的祖宅,在村子的最深处,更是破旧得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院子里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屋顶的瓦片也掉了大半,门板腐朽,虚掩着,仿佛一推就倒。

林宇推开门,一股尘封多年的霉味扑面而来。

屋子里空空荡荡,除了厚厚的灰尘,什么都没有。

他放下背包,开始默默地打扫。

仿佛只有让自己忙碌起来,才能忘记那些伤痛。

在清理父母遗物的时候,他从一个破旧的木箱子底下,翻出了一个用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

打开油布,里面是一本线装的古书,封面是暗黄色的,因为年代久远,己经看不清上面的字迹了。

这是什么?

林宇有些疑惑,他从来不知道家里还有这种老古董。

他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

书页早己泛黄发脆,上面是用毛笔写就的繁体字,龙飞凤舞,他辨认了半天,才认出开头的几个大字。

**“赶山,非移山,乃驾驭山川地脉之灵气……”**林宇皱了皱眉,看着这句没头没尾,像武侠小说一样的话,忍不住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自嘲地开口问道:“爸,妈,这就是你们留给我最后的玩意儿?

这东西,能当饭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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